来源:蒙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: 2020年05月07日
近日,我院干警王金同志玉被蒙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“第三届蒙阴好人”荣誉称号。
2020年1月我院印发《蒙阴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王金玉同志学习的决定》,开展以王金玉同志为榜样,向王金玉同志学习的活动。
一政治立场坚定,永葆司法为民初心。王金玉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在多年的审判、执行工作中,牢记司法为民这一主线,勤勤恳恳,恪尽职守、无怨无悔,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不断转变工作作风,深入到基层,深入到实际。“做我自己该做的事,做社会需要我做的事”,这是王金玉经常挂在嘴边的话,朴素自然,却折射出一名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。
二脚踏实地入基层,一心为民谋发展。王金玉同志自2004年8月选调进入法院以来,扎根基层十五年,先后在蒙阴法庭、垛庄法庭、执行局等不同的岗位上工作,始终坚持干一行,爱一行,踏踏实实,默默无闻。2014年,他自告奋勇到条件最艰苦的垛庄法庭接受锻炼,积极推进以调解为中心的诉调对接机制,累计调处案件200余件,这既让当事人少跑腿,又不用花一分钱化解纠纷,也做到了案结、事了、人和,得到驻地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一致好评。
三是勇挑重担善执行,无私奉献洒热血。在蒙阴法院谈起对王金玉的印象,除了人品好、团结同事之外,还有两点留给人们的印象最深:一是他到法院工作以来,一直主动要求在最艰苦的基层工作,从不叫苦叫累,从不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;二是他的工作业绩十分突出,不管走到哪儿,哪儿的工作就有声有色,不管干什么,就扎实认真地干出个一流水平。2017年,王金玉同志主动请缨调入执行局,打响攻克执行难的“新孟良崮战役”,办结一大批“骨头案”。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,穷尽执行措施,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,加大对各种规避执行行为的执行力度。同时,注重化解涉执信访案件,提高信访化解率,认真解决涉执信访问题,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,化解了一批信访老案。在攻克执行难过程中,王金玉同志经常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,加班加点,苦干实干。由于长期劳累,身体经常不适,但仍然坚持带病工作,直到他病倒的那一刻,仍然坚守在工作一线。2017年以来,共执结案件1045件,结案率高达99.1%。无一件引起矛盾激化,无一件引起上访。
四、廉洁自律强素质,铁面无私担正义。刚正不阿,一身正气是一名优秀法官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。无论岗位变换,职务升迁,凡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刚正不阿、清正廉洁的人,在他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。按照他所说,“在老百姓的眼中,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,在老百姓心中,任何一丝的折扣,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。”他是这样说的,也是这样做的,多年来王金玉同志当法官十几年,始终秉持公正、廉洁、为民的司法理念,坚守廉洁底线,确保司法廉洁,坚持司法为民,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。始终坚持廉洁自律,坚持拒说情、拒吃请,在友情、亲情与法律之间,执着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,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,守住了法官的清正形象,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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